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参与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增资案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参与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增资案
  1. 事实发生日:自民国111/7/14至民国111/7/14

  2. 本次新增(减少)投资方式:由本公司透过转投资第三地区现有公司再投资大陆公司

  3. 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投资金额人民币36,820仟元(约当美元5,495仟元)

  4. 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公司名称: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

  5. 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收资本额:新台币410,344仟元

  6. 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本次拟新增资本额: 人民币36,820仟元(约当美元5,495仟元)

  7. 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主要营业项目: 电子组件,汽车零配件,金属新材料,机械配件, 通讯设备配件,计算机软件之设计、研发、 生产精冲模与产品制造

  8. 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师意见型态: 不适用

  9. 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权益总额: 新台币432,504仟元

  10. 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损益金额: 新台币-945仟元

  11. 迄目前为止,对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际投资金额: 新台币410,344仟元

  12.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13.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14. 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15. 处分利益(或损失):不适用

  16.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依增资时程付款

  17.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18. 经纪人:不适用

  19.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 长期投资

  20.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21.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2. 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23.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4. 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 不适用

  25. 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不适用

  26. 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总资产之比率: 不适用

  27. 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率:不适用

  28. 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 累积投资金额新台币952,252仟元

  29. 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213.75%

  30. 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率: 24.10%

  31. 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率: 45.38%

  32. 最近三年度认列投资大陆损益金额:
    民国108年度TWD 198,225仟元
    民国109年度TWD 429,483仟元
    民国110年度TWD 355,524仟元

  33. 最近三年度获利汇回金额: 0

  34. 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不适用

  35.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36. 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37.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38. 其他叙明事项:
    美元兑台币汇率依照29.885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依照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