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为子公司背书保证人民币3,500万, 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三、四款之规定公告事宜

公告本公司为子公司背书保证人民币3,500万, 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三、四款之规定公告事宜
  1. 事实发生日:112/11/07
  2. 被背书保证之:
    1. 公司名称: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 Huzhou Anli Technology Co., Ltd.
    2. 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为持股100%之子公司
    3. 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395,266
    4. 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 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58,098
    6. 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58,098
    7. 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0
    8. 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为协助集团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营运资金授信额度展期
  3. 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 内容:无
    2. 价值(仟元):0
  4. 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资本表之:
    1. 资本(仟元):736,366
    2. 累积盈亏金额(仟元):-2,410
  5. 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 条件:还款或授信合约中止
    2. 日期:还款或授信合约中止
  6. 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790,523
  7.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507,988
  8.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25.70
  9.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43.75
  10. 其他应叙明事项:本次公告背书保证汇率新台币:人民币= 1: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