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为分公司背书保证美元300万,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 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三、四款之 规定公告事宜
1.事实发生日:113/11/12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英属盖曼群岛商安力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本公司之分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796,503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96,09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96,09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为协助本公司之分公司英属盖曼群岛
商安力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取得营运资金授信额度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存款
(2)价值(仟元):32,03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7,686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还款或授信合约中止
(2)日期:还款或授信合约中止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896,066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491,429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24.68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
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51.83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1)依本公司及分公司就共同借款额度动用合计逾等值美金1,000仟元以上 (不含),
就超逾部分提供五成存款为担保品。
(2)本次公告背书保证汇率新台币:美元= 1: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