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子公司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三款 公告(逾期应收款转列资金贷与)
1.事实发生日:114/05/13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KUANGHE CO.,LIMITED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 最终母公司相同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593,477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12,746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否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12,746
(8)本次新增资金贷与之原因: 逾期应收款转列资金贷与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390,241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544,801
5.计息方式: 0.00%
6.还款之:
(1)条件: 逾期应收款依规定转列资金贷与,于借款期限内清偿
(2)日期: 一年到期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12,746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0.62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 其他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次昆山广禾变相资金贷与香港广禾美元398,317.91元,
系因应收款逾期依规定转列资金贷与,美元兑台币 汇率依照32.0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