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营业使用之机器设备
2.事实发生日:114/8/19~114/8/19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4年8月19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14年8月20日起至115年8月19日,每年租金人民币600万元。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对人:昆山广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其与公司之关系:关系企业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1)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基于营运上之整体规划。
(2)前次移转情形:不适用。
8.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
当时与公司之关系:不适用
9.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不适用
10.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1)租期:114年8月20日起至115年8月19日 付款条件:年租金人民币600万元,每季支付一次
(2)契约限制条款:无。
(3)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1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1)交易决定方式:经双方议定。
(2)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参考区域行情。
(3)决策单位:董事会。
12.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浙江湖州鹏瑞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值金额:人民币6,043,667元
13.专业估价师姓名:蒋本祥
14.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11200237
15.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7.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不适用
18.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不适用
19.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20.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21.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22.经纪人及经纪费用:不适用
23.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为公司营运发展需要。
24.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无。
25.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6.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民国114年08月19日
27.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否
28.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讯息日期: 不适用
31.其他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