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为分公司背书保证美元300万,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三、四款之规定公告事宜
1.事实发生日:114/11/13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英属盖曼群岛商安力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本公司之分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758,139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92,175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92,175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为协助本公司之分公司英属盖曼群岛商
安力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取得营运资金授信额度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存款
(2)价值(仟元):30,725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13,659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还款或授信合约中止
(2)日期:还款或授信合约中止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852,906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517,175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
净值之比率:27.29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
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52.23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1.依本公司及分公司就共同借款额度动用合计逾等值美金1,000仟元以上(不含),
就超逾部分提供三成存款为担保品。
2.本次公告背书保证汇率新台币:美元= 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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