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重要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告仲裁事项

代重要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告仲裁事项
2022-09-28
  1. 法律事件之当事人: 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帝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称或处分机关:湖州仲裁委员会

  3. 法律事件之相关文书案号:(2022)湖仲118号

  4. 事实发生日:111/09/28

  5. 发生原委(含争讼目标):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安力) 与江苏帝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帝都)就湖州安力厂房 兴建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兹因江苏帝都无理由延误工期 且又拒不采取任何改进措施,显已构成重大违约。 湖州安力于110/08/10委任律师向湖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于 110/12/22取得湖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确认湖州安力与江苏帝都签 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附属协议于110/08/09解除有效。 然江苏帝都于仲裁裁决后仍拒绝交还施工现场,以致湖州安力建厂进度延 误。湖州安力已委任当地律师,拟就江苏帝都延误工期违约一事进行索 赔,以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6. 处理过程:湖州安力已委任律师处理本案,并向湖州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 对公司财务业务影响及预估影响金额:以目前信息,该仲裁案件 并未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8. 因应措施及改善情形:湖州安力已委任律师处理本案,并向湖州仲裁 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9.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