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告收到湖州仲裁委員會通知書

代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告收到湖州仲裁委員會通知書
2023-03-10
  1.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 江蘇帝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湖州仲裁委員會

  3. 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2)湖仲字第118號

  4. 事實發生日:112/03/10

  5. 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州安力) 與江蘇帝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帝都)於109年9月1日 就湖州安力廠房興建工程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附屬協議 已於110年12月22日經湖州仲裁委員會裁決確認合約解除有效。 對於江蘇帝都建廠遲延,已於111年9月28日另案申請求償。 今收到湖州仲裁委員會通知江蘇帝都提出反請求仲裁申請, 並請湖州安力提交相關答辯書及證明文件。

  6. 處理過程:湖州安力已委任律師於期限內提交相關答辯書及證明文件任,以維護合法權益。

  7.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以目前資訊,該仲裁結果並未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8. 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湖州安力已委任律師於期限內提交相關答辯書及證明文件任,以維護合法權益。

  9.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