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誠信責任情形

履行誠信責任情形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暨防範內線交易之落實情形

  1. 本公司已制訂「誠信經營守則」,並於執行業務時會進行包含誠信行為在內的各項評估,並向交易對象說明公司誠信政策。
  2. 本公司已制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式」及「防範交易管理辦法」,並不定時向內部人宣導「內線交易相關法令及應行注意事項」,以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3. 本公司已指定總經理室,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辦理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4. 本公司所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訂有利益迴避規範,並充分提供陳述管道。
  5. 本公司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已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除由內部稽核單位依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再進行遵循查核外,若有必要再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6. 本公司已制訂「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不定期加強與員工宣導。
  7. 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明定檢舉程序及申訴管道,可透過本公司內部電子郵件信箱向總經理室進行檢舉或申訴,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集團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董事會及獨立董事。
  8. 發現不誠信行為可直接向相關主管或稽核主管報告,並依「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規範,採取相關作業程序及依照情節輕重所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必要時應向主管機關報告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相關資訊皆保密處理。
  9. 本公司對檢舉人採取保護措施,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10. 本公司已建置網站,並揭露誠信經營相關資訊情形,並依法令規定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1. 本公司已於110年11月22日委請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安排「誠信經營、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三大守則及實務案例」,全體董事及經理人皆參與該次三小時之教育訓練課程

舞弊及違反誠信行為之檢舉管道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並規定受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檢舉人可透過檢舉管道進行舞弊或違反誠信行為之舉報,並於舉報時,詳列以下資訊:

  1.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
  2. 被檢舉人之相關資料。
  3.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舉報管道

電子郵件信箱:Anti_Fraud@anli-group.com
郵寄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四段215號8樓
安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舉報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1. 如為虛偽、不實之舉報者,應負法律上之責任。
  2. 內容空泛之檢舉案件,受理單位將錄案備查但不予受理,倘檢舉內容所附事證有調查必要者,仍得視情況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