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績效評估
当年度绩效评估
112 年度董事会绩效自我评鉴执行情形报告
为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本公司董事会功能,建立绩效目标以加强董事会运作效率,本公司2016年11月21日第6届第10次董事会通过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准则」,另为持续提升董事会绩效评估之独立性及有效性,分别于2018年1月30日第六届第29次及2019年10月28日第7届第7次董事会通过修正「董事会绩效评估准则」,增订董事会外部绩效评估作业相关规定,以及参考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自我评鉴或同侪评鉴(参考范例)」,将董事会评估之范围扩大涵盖功能性委员会,并将考核自评问卷量尺由「是/否」修正为5等级之选项。
依据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准则」,本公司董事会每年应至少执行一次董事会内部绩效评估,评估范围包括整体董事会、个别董事成员及功能性委员会之绩效评估,并自2018年起至少每三年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执行评估一次董事会外部绩效评估,以强化董事会绩效评估之独立性与有效性。
(一) 董事会绩效自我评鉴之评估周期及期间、评估范围、方式及评估内容
评估周期 | 评估期间 | 评估范围 | 评估方式 | 评估内容 |
---|---|---|---|---|
每年评估一次 | 112/01/01 至 112/12/31 |
1.整体董事会 |
1.董事会内部自评 |
1.董事会绩效评估内容: 2.个别董事成员绩效评估内容: 3.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内容: |
(二) 董事会绩效自我评估结果
- 本公司依「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完成当年度绩效评估,且绩效考核自评结果于113年3月11日提报董事会。
- 考核自评分为5个等级之方式呈现,考核等级原则说明如下:
数字1:极差(非常不同意) 2:差(不同意) 3:中等(普通) 4:优(同意) 5:极优(非常同意)。 - 评估结果
- 董事会内部自评
依绩效评估内容,分为45项考核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平均由4:优(同意)趋于5:极优(完全同意) - 个别董事成员自评
依绩效评估内容,分为23项考核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平均由4:优(同意)趋于5:极优(完全同意) - 功能性委员会(含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内部自评
依绩效评估内容,分为24项考核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平均达5:极优(完全同意) - 本公司112年度董事会绩效评估结果揭露于本公司网站公司治理专区。
- 董事会内部自评
(三) 改善与建议事项
- 董事应持续对各部门报告做更深度的了解,检视经营团队管理绩效,以便充分且实时掌控公司营运及各项不利趋势与风险。
- 持续规划、培训适宜之董事候选成员,以便维持专业度及经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