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 以自地委建方式新建廠房(營造廠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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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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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發生日:110/12/28~1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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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浙江喬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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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於湖州市以自地委建方式新建廠房,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為人民幣1.418億元(折合新台幣約6.0265億元) -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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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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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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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之具體目的:因應未來營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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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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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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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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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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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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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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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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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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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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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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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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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敘明事項:本公司原於109年8月31日董事會通過以自地委建方式新建廠房之工程合約,原契約相對人江蘇帝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期間江蘇帝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無理由延誤工期且又拒不採取任何改進措施,子公司湖州安力要求解約並提請仲裁,經湖州仲裁委員會裁決確認解約有效。本公司於110年12月28日董事會通過子公司湖州安力與浙江喬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重新簽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1.418億元,特此公告。
匯率:人民幣兌新台幣 1:4.25